民國 114 年單選題
(測驗題第 33 題)某屋主希望在 3 樓住宅屋頂自行裝設太陽能發電系統與太陽能熱水器, 在面對相關法規時,下列何者錯誤?
- A. 若本案光電板的高度自屋頂面起算為 2.5 m,得免依建築法規定申請雜項執照
- B. 若本案光電板設置在屋頂突出物,其高度自屋頂突出物面起算為 1.0 m,得免依建築法規定申請雜項執照
- C.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於屋頂,其最大設置範圍以建築物外牆中心線外 1 m 為限,且不得超過建築基地範圍
- D. 本案設置於屋頂之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高度為 2.5 m,得免依建築法規定申請雜項執照正解
解析
依「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」規定,太陽能熱水系統之高度限制 較嚴格(一般為 1.5 m),2.5 m 已超過免雜項執照之高度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