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 111 年單選題
依建築法之規定,建築物在施工中,直轄市、縣(市)(局)主管建築機關,發現 有下列那一情事者,應以書面通知承造人或起造人或監造人,勒令停工或修改; 必要時,得強制拆除?
- A. 維護公共衛生者
- B. 妨礙社會秩序者
- C. 符合工程圖樣及說明書
- D. 危害公共安全者正解
解析
建築法第58條:建築物施工中,主管建築機關發現有妨礙都市計畫、區域 計畫、危害公共安全、妨礙公共交通或公共衛生、違反法令規定等情事者, 得勒令停工或修改,必要時得強制拆除。本題以「危害公共安全」為正解。
建築法第58條:建築物施工中,主管建築機關發現有妨礙都市計畫、區域 計畫、危害公共安全、妨礙公共交通或公共衛生、違反法令規定等情事者, 得勒令停工或修改,必要時得強制拆除。本題以「危害公共安全」為正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