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 111 年單選題
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用辭定義,下列敘述何者錯誤?
- A. 區分所有:指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有其專有部分,並就其共用部分按其應有部分有所有權
- B. 共用部分: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專有之附屬建築物,而供共同使用者
- C. 管理委員會:指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,由區分所有權人自願擔任委員所設立之組織正解
- D. 規約: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為增進共同利益,確保良好生活環境,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共同遵守事項
解析
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:管理委員會係指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 及管理維護工作,由區分所有權人「選任住戶若干人為管理委員」所設立之 組織;C謂「由區分所有權人自願擔任委員」錯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