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 112 年單選題
依都市計畫法規定,有關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之敘述,下列何者錯誤?
- A. 公共設施保留地在未取得前,得申請為臨時建築使用
- B. 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得申請與公有非公用土地辦理交換,不受土地法、國有財產法及各級政府財產管理法令相關規定之限制;劃設逾 25 年未經政府取得者,得優先辦理交換
- C. 公園、體育場所、綠地、廣場及兒童遊樂場,應依計畫人口密度及自然環境,作有系統之布置,除具有特殊情形外,其占用土地總面積不得少於全部計畫面積 10%
- D. 屠宰場、垃圾處理場、殯儀館、火葬場、公墓、污水處理廠、煤氣廠等應在不妨礙都市發展及鄰近居民之安全、安寧與衛生之原則下,應按居民分布情形適當配置之正解
解析
都市計畫法第48條等:屠宰場、垃圾處理場、殯儀館、火葬場、公墓等 嫌惡性設施,應在不妨礙都市發展及鄰近居民安全、安寧與衛生之原則下, 於邊緣適當地點配置之,非「按居民分布情形」配置;D錯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