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 112 年單選題
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得組設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,但申請調處案件如有 下列何種情形者,應不予調處?
- A. 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積欠管理費事件
- B. 有關管理委員選任事項之爭議事件
- C. 管理委員會未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
- D. 已訴請法院審理中之案件正解
解析
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調處規定:已訴請法院審理中或經法院和解、調解或判決 確定之案件,應不予調處;A、B、C屬得受理調處之爭議。
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調處規定:已訴請法院審理中或經法院和解、調解或判決 確定之案件,應不予調處;A、B、C屬得受理調處之爭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