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 112 年單選題
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,非屬因急迫情事召開臨時會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, 應由召集人至少於開會前幾日以書面載明開會內容,通知各區分所有權人?
- A. 3 日
- B. 7 日
- C. 10 日正解
- D. 15 日
解析
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0條: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由召集人於開會前10日以 書面載明開會內容通知各區分所有權人;但有急迫情事召開臨時會者, 得於開會前1日通知。
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0條: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由召集人於開會前10日以 書面載明開會內容通知各區分所有權人;但有急迫情事召開臨時會者, 得於開會前1日通知。